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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案件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9 08:00     来源:南宁市林业局   

2023102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南宁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南宁市林业局交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案件(受理编X2NN202305260004局按立行立改的工作要求完成相关问题整改,整改验收合格。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南宁市林业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南宁市林业局保护科温琴、梁梦诗。

联系电话:0771-3488121。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案件整改验收确认表(南宁市林业局).pdf


南宁市林业局主办    联系电话:0771-2330978    传真:0771-3488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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